建市〔2020〕96號
各省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、市場監督管理局(廳),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(管)委、市場監督管理局(委),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,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市場監督管理局:
为促进建設項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,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《建設項目工程总承包合同(示范文本)》(GF-2020-0216),現印發給你們,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。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,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、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联系。原《建設項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(试行)》(GF-2011-0216)同時廢止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
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
2020年11月25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1、建設項目工程总承包合同(示范文本).doc